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端午小长假加班费怎么算?
2016-06-13 10:48:22 】 浏览:835
 
端午小长假期间还在加班的劳动者,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?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,6月9日端午节当天加班,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%,支付加班工资

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,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,共3天,6月12日(星期日)上班。根据相关法规,用人单位在6月9日端午节当天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%另行支付加班工资;6月10日、11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,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。如果不给补休,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%支付加班工资

计算加班工资时,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.75天折算,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。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,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,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。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,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。

按照深圳目前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计算,劳动者在6月9日端午节当天加班,每天的加班工资至少有:2030÷21.75天×300%×1=280元;休息日加班每天至少领取加班费:2030÷21.75天×200%×1=186.7元。如果3天都加班、不调休,加班工资至少有653.4元。